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25年在浙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教育部、司法部有关文件规定,2025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在浙江省招生的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均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报考考生均应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应于7月7日前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5年招生政治考察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考察表》),填好应由本人填写的信息、粘贴照片后,携带《考察表》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完成政治考察。请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保管好《考察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提交现场工作人员。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据《浙江省2025届高中毕业生高考体检表》(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按照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在浙招生计划数男女各按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体检体能测试首批入围考生名单。名单于7月2日在我院官网(https://zs.cicp.edu.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若首批入围考生测试合格人数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则递补测试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或虽未完成但已无递补考生。请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注意查看我院官网公布的递补测试考生名单。
面试体检体能测试项目详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考生提前下载打印,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粘贴照片,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提交现场工作人员。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印发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和实际情况,面试体检体能测试项目标准如下: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6.身体状况具有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内容详见《考生本人患病经历承诺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表》),考生提前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提交现场工作人员。。
7.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考生从4项测试项目中至少选择2项进行测试,有2项达标即为合格。
性别 |
测试项目 |
合格标准 |
男 |
俯卧撑 |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
立定跳远 |
2.3米以上(含2.3米),可测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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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米 |
7"1以内(含7"1) |
|
1000米 |
3'55"以内(含3'55") |
|
女 |
仰卧起坐 |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
立定跳远 |
1.6米以上(含1.6米),可测3次 |
|
50米 |
8"6以内(含8"6) |
|
800米 |
3'50"以内(含3'50") |
2025年7月7日,上午8:00-11:30,所有考生需在考试当日8:00前报到。(递补考生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考察表》《登记表》《承诺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2.准许考生一人进入面试体测现场,无需空腹(可进食、饮水),自备运动鞋,不得携带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进入面试体测现场。
3.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有关规定,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排队,保持安静,有序入场,测试完毕后迅速离场。
4.社会车辆在接送考生后,应及时驶离。家长等其他随行人员不得进入面试体测现场,在候考过程中不要在附近聚集,不拥堵周边道路。
咨询电话:0312-5910067、5910069、5910942。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一寸免冠照片(底色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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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毕业学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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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省(区、市) 市(地区、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路、街) 村(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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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初中填起) 考生本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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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家庭成员 |
姓名 |
称谓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及职务 (就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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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家庭成员表现情况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 |
结论 |
政治考察 民警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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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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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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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本人参加邪教组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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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生本人有吸毒、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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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庭成员正在服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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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意见: (公安派出所公章) 公安派出所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1.“考生家庭成员”栏及此栏之前由考生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是指与考生共同生活的父母、未婚兄弟姐妹。
2.“考生本人、家庭成员表现情况”栏,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政治考察工作的民警根据考生及其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在“结论”栏中逐项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签字。
3.“考察意见”栏,由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审核后填写“政治考察合格”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的最终考察意见,其中“政治考察不合格”需注明原因,最后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红色印油)。
4.黑色水笔填写或打印均可,要求内容真实、准确,盖章印迹清晰。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粘贴1寸近期证件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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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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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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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试栏 |
男子 |
测试成绩(结果) |
测试人签字 |
女子 |
测试成绩(结果) |
测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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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卧撑 |
仰卧起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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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定跳远 |
立定跳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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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米 |
5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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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 |
8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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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
考生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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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检 栏 |
项目 |
结果 |
项目 |
结果 |
体检医生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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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压 |
有无严重静脉曲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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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率 |
有无纹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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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律 |
有无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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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驼背 |
有无血管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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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鸡胸 |
有无黑色素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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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罗圈腿 |
有无腋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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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重度平趾足 |
有无残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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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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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
考生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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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栏 |
项目 |
结果 |
面试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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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口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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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是否端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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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思维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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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有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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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
考生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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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考生本人患病经历承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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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 名 |
有/无 |
病 名 |
有/无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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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心脏病 |
□ 有 □ 无 |
心肌炎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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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肌病 |
□ 有 □ 无 |
胃十二指 肠溃疡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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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病 |
□ 有 □ 无 |
慢性支气管炎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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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扩张 |
□ 有 □ 无 |
风湿性关节炎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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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哮喘 |
□ 有 □ 无 |
先天性心脏病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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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
□ 有 □ 无 |
甲状腺机能亢进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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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炎 |
□ 有 □ 无 |
风湿性疾病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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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 |
□ 有 □ 无 |
重症或难 治性癫痫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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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血液 系统疾病 |
□ 有 □ 无 |
严重精神 病未治愈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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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内分泌 系统疾病 |
□ 有 □ 无 |
精神活性物质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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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代谢 系统疾病 |
□ 有 □ 无 |
传染病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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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肝炎且 肝功能不正常 |
□ 有 □ 无 |
主要脏器 较大手术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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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 |
□ 有 □ 无 |
其 他 |
□ 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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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承 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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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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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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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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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考生报到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考生本人患病经历承诺表》,如有其他患病经历及相关手术史的,请在备注栏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