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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及专业设置 录取结果一般几天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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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主要由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核心模式构成,配合批次划分和调剂政策实现有序录取。因此,各校都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其自身的录取规则。下面是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有关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艺术类、体育类调档比例执行各省规定。
第十六条 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
1、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2、浙江、山东、海南省考生按考生所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录取办法录取;
3、其他省份:
对进档考生根据其投档成绩、并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 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应试语种(我校所设相关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包括美术学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优录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报考我校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优录分)×40%+专业成绩×60%]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各省没有统一换算标准,则按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报考体育类专业的湖北考生按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办法录取。报考体育类专业的其他省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0.5+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0.75”计总分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第一学年按专业大类培养,第二、三、四学年根据学生成绩和兴趣,分专业培养。
第二十一条 我校面向湖北招收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优势特色专业)三个专业实行分类投档,只录取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三条 我校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往届生录取依照各省(区、市)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四条 凡填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志愿的投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专业设置

具体专业 专业大类 专业小类
数据计算及应用(本科) 理学 数学类
人工智能(本科) 工学 电子信息类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 工学 计算机类
环境设计(本科) 艺术学 设计学类
应用统计学(本科) 理学 统计学类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本科) 工学 电子信息类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艺术学 设计学类
生物制药(本科) 工学 生物工程类
金融数学(本科) 经济学 金融学类
休闲体育(本科) 教育学 体育学类
酒店管理(本科) 管理学 旅游管理类
商务英语(本科)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美术学(本科) 艺术学 美术学类
音乐学(本科) 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
舞蹈学(本科) 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类
动画(本科) 艺术学 戏剧与影视学类
土木工程(本科) 工学 土木类
软件工程(本科) 工学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 工学 计算机类
机械电子工程(本科) 工学 机械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本科) 工学 材料类
材料物理(本科) 工学 材料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 工学 电子信息类
生物科学(本科) 理学 生物科学类
化学(本科) 理学 化学类
应用化学(本科) 理学 化学类
物理学(本科) 理学 物理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 理学 数学类
应用心理学(本科) 理学 心理学类
英语(本科)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日语(本科)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翻译(本科) 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财务管理(本科)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物流管理(本科) 管理学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市场营销(本科)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工程造价(本科) 管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汉语言文学(本科) 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编辑出版学(本科) 文学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本科) 文学 新闻传播学类
广告学(本科) 文学 新闻传播学类
体育教育(本科) 教育学 体育学类
教育学(本科) 教育学 教育学类
教育技术学(本科) 教育学 教育学类
学前教育(本科) 教育学 教育学类
小学教育(本科) 教育学 教育学类
思想政治教育(本科) 法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 经济学 经济与贸易类
会计学(本科)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工程管理(本科) 管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录取结果几天出来

大学志愿填报后,录取结果一般在10-15天内可查询,不同批次、地区和院校的具体时间有所差异

1、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差异

录取批次决定查询周期。高考录取按批次进行(如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各批次填报与录取时间不同。例如,强基计划录取结果可能在一周内公布,而本科普通批通常需10-15天。

2、省份和招生政策影响进度。不同省份的录取进度受考生数量、招录流程复杂度影响,例如人口大省的本科批结果可能晚于其他省份1-2天。2025年起全国多地实施新高考政策,合并录取批次后,部分省份的查询时间可能相对集中。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简介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协同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是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领域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实施单位”,是湖北省“优师计划”主培学校、“湖北省2011计划”——基础教育数字化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是湖北省教师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

学校前身是1931年创立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1990年学校更名为湖北教育学院,湖北省工业学校、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先后于2003年和2009年整体并入。2007年,在湖北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开创了省级教育学院改制为普通本科院校的先例。建校90余年来,学校培养培训了30余万名优秀人才,为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校地处中国光谷核心区,山清水秀,交通便利。校园面积1723亩,建筑面积51.41万平方米。设有15个二级学院,57个普通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7万人。现有专任教师1011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52人。教师受聘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149人,享受国务院津贴、省政府津贴以及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48人次。

学校积极推进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先后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鄂州市共同创建的2个“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均获批省级教师教育共同体。学校与省体育局深度战略合作,打造体教融合“样板工程”。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业务指导机构——湖北省普通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设在学校,在服务、引领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现有教师教育和先进储能材料科学与技术2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构建了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校级重点学科群、重点学科、培育学科和培育学科方向等五个层次的学科建设体系。

学校现有23个专业获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前教育等6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和美术学等7个专业有条件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现有以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为代表的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基层教学组织、名师工作室28个,国家级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省级人才培养计划项目9个,省级试点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和实习实训基地15个,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名师课堂94门。举办行知实验班、国际工程基地班、复合型人才实验班、创新人才实验班等教学改革实验班,建有智慧教育产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2008年起,学校先后与华中师范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电子信息工程、动力工程、艺术设计等方向专业硕士。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现有植物抗癌活性物质提纯与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基础教育数字化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省教育云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环境净化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太赫兹技术与新能源材料及器件专家工作站和湖北省BIM智慧建造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10个省级科研平台和湖北省新型智库(培育)、湖北教师教育研究中心、湖北教师发展研究院等3个省(厅)级智库。近年来,学校获国家自科基金和社科基金项目60项,获教育部、科技部、文旅部和国家民委及省科技支撑计划、省自科基金、省社科基金等省部级科研项目300余项,获省教育厅、省文旅厅、省住建厅等省厅级科研项目近800余项,获专利授权和软件著作版权等近300余项。获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项、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湖北省发展研究奖等省部级奖项50余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拓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获批“湖北省国际科研合作基地”,与美国、新西兰等国家合作举办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设立“国际中文教育与文化交流中心”。支持教师开展国际科研合作,积极派遣教师赴国(境)外访学研修和联合科研,聘请多名外籍教师及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深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招收国际学生来校进修;选派学生赴国(境)外参加交换生、联合培养、实习实践、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交流学习项目。

近年来,学校高举**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获评“湖北省文明校园”“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和“湖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学校将秉承“学高、身正、诚毅、笃行”校训,坚持“正己达人、以生为本”办学理念和“百折不挠、追求卓越”的二师精神,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坚定不移锚定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致力于将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国家需要、社会认可、人民满意的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为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大的人才和技术支撑,为教师教育事业发展和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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