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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时间: 北京 录取查询

2025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进行查询。

2025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网址:https://admission.bitzh.edu.cn/

二、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有强烈的个人爱好或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优势者;

2.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建议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经学生本人同意。

转出学院不得无故设定限制条件,转入学院应按如下要求进行审核:

1.接收的学生原则上符合本专业高考招生科类要求(文科、理科、文理兼收、艺术等类)。

2.转入学院接收转入人数,原则上不得超出该专业当期学生数的5%;超出时,由相关专业学院提出申请,说明其在师资、教学条件保障等方面能够满足扩大招生的需求,由学校院务委员会会议审核批准。

3.转入学院接收转专业工作细则由转入学院按择优录取原则自行制定,报教务处备案。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 和“中外联合培养”项目(以下简称“中外项目”)的本科专业学生与我校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生之间的转专业按下列规定执行: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转入专业(类别)当年录取最低分,申请资格应由招生处予以确认。

2.按单独编设院校代码的招生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非单独编码招生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定向生等;

2.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免试生、专插本、三二分段等;

3.申请艺术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互转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5.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

6.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如转过专业的学生。


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时间为第1 - 4学期(跨专业学院)或1 - 6学期(专业学院内)的第13周。

专业学院应于第11周前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学院的转专业实施方案,报备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转专业工作通过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具体程序步骤如下:

1.各专业学院于每学期第12周负责将本学院所制定的转专业条件信息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2.学生于规定的可申请转专业学期的第13周自行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申请专业学院接收条件,网上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并打印,一并提交拟转入学院。

3.转入学院于每学期第15周按照转专业工作方案,组织选拔和网上审核,进行预编班,并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拟接收学生名单汇总表,于第16周报教务处。

4.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7周对转专业学生名单复审,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将公示结果报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由教务处公布转专业最终学生名单,并通知相关专业学院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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