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临沂大学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转专业条件要求 录取结果什么时间出来
2025年临沂大学每个招生批次都不同,因此录取时间也不同,其中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原一本、二本)、专科批等。报考临沂大学的考生应该找到自己所报志愿的批次,登录临沂大学进行查询。
2025年临沂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临沂大学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1.本科提前批:一般在高考结束后,7月初开始录取。如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等提前批招生院校,在2025年6月28日前考生需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登记,6月30日前完成军检,随后在提前批本科阶段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通常在7月上旬至中旬开始录取,部分省份和院校可能会有差异。以江苏省为例,历史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一般在7月17日左右开始,物理等科目类本科批次录取在7月21日左右开始。
此外,部分省份也公布了2025年高考录取时间,如河南省普通本科提前批于7月11日录取,本科批7月21日-25日录取。如果你想了解具体临沂大学的录取时间,建议关注临沂大学官方招生网站或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二、2025年临沂大学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临沂大学录取结果可通过高校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高校招生官网查询
招生网查询:大多数高校会在其招生官网设置录取结果查询入口。考生可登录临沂大学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查询。
2.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查询
考试院官网查询:考生可登录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录取结果。
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部分省份的教育考试院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录取结果查询服务。
3.其他查询方式
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考生可拨打临沂大学招生办公室的咨询电话,提供考生号等信息,由工作人员协助查询。
短信通知:部分高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向考生发送录取结果通知,考生需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准确无误。
现场查询:对于不熟悉网络操作的考生和家长,可以选择线下查询方式。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招生办或报考院校的招生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录取结果。这种方式虽然相对繁琐,但能确保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025年临沂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临沂大学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临沂大学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临沂大学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lyu.edu.cn
二、临沂大学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临沂大学转专业条件要求及程序时间安排
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三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所修读通识必修课程须全部合格,并满足转入专业的申请条件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须出具学校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材料;
(二)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或复学学生,因学校专业调整停办其所录取(学)专业,不转专业无法入(返)校学习的;
(三)休学创业或参军入伍后正常退伍的学生,复学后可以申请转专业;
(四)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学生,高考考试科目符合转入专业高考考试科目的要求。
第四条 非师范类学生可以申请转入当年度未完成计划的师范类专业。转入数量不得超出师范类专业当年度缺额总数量,缺额计划各专业可以调剂使用,优先在相同专业内转入。
第五条 按专业类别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可以在大类内申请转专业。
第六条 大学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专科学生需为二年级),确系对所学专业缺乏兴趣或确有其他专业特长(有相关作品、获奖证书等证明),可以申请转专业。根据学生课程修读情况和学生实际转入下一年级或转入相应班级管理。
第七条 下列情况不能申请转专业:
(一)招生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二)春季高考、专升本、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转入本科段的;
(三)跨报考类别(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仍按照文理大类;合作办学转入普通类等)或艺术类、体育类的;
(四)应予以退学或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五)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六)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宜转专业的。
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八条 转专业工作安排在春季学期开学后集中进行。
第九条 各学院(校区)成立由院长(校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校区)的转专业工作。
第十条 各学院(校区)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将各专业申请条件、拟接收人数和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后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报名、资格审核:
(一)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学生符合转专业条件,直接向申请转入专业的学院(校区)提交申请表;
(三)学院(校区)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本学院(校区)公示。
第十二条 考核与接收:
(一)接收学院(校区)对学生进行考核,确定拟接收名单;
(二)接收学院(校区)公示拟接收名单。公示期内,学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申请转入学院(校区)提出质疑,学院(校区)应及时核实情况并给予解释;
(三)接收学院(校区)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拟接收名单报教务处备案,经复审无异议,初步确定各专业接收学生名单;
(四)教务处复核后汇总转专业学生情况及名单报学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