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录取查询时间方式网址及奖学金设置 录取结果一般什么时间公布
2025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高考录取结果一般在7月下旬开始公布,并在8月中旬之前结束。具体的录取时间可能会因年份和地区有所不同,但大致的时间是相同的。
2025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一、2025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预计录取查询时间: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录取时间因招生类型和省份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常见招生类型的录取时间:7月20号左右到8月中旬之前结束。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录取结果通常会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变动,建议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官方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通知。
此外,录取结束后,学校会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系统,凭准考证号(考生号)或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录取通知书的派送状态,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的 “高考录取通知书运单查询” 处查询,或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订阅寄送信息通知。
二、2025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一般来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录取结果可通过官网、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查询,以下是具体介绍:
1、通过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官网查询
登录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网,点击首页右侧的“录取查询”,进入查询页面。在查询页面中,考生需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以及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到个人的录取结果。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查询
网站查询: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找到“普通高考信息服务”栏目,点击进入“信息查询”子栏目,在左侧菜单中选择“录取结果”,然后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微信查询: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内点击菜单“招考服务”-“高考信息服务”-“信息查询”,选择“录取结果(统考)”或“录取结果(对口)”,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
查询:下载并安装省教育考试院客户端,登录后在首页找到“录取结果查询”功能,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3、通过电话查询
招生办电话:可拨打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进行查询。
省招办电话:也可向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打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2025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及状态说明
一、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入口
考生需登录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s://zs.bgypt.edu.cn/
二、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录取查询状态说明:
1.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被投档,或者已经被投档但因某种原因被退回,目前仍处于在库状态。
2.已投档:表示考生的电子档案已经被投至某一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但尚未被录取。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经下载了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正在进行审阅。
4.预录取:表示院校同意录取考生,并已上传录取请求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待审核。
5.预退档:若高校因某种原因决定不予录取某考生,会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退档申请并等待审核。在此期间,考生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预退档”。高校需注明退档理由,若理由不充分,省教育考试院将提交给院校重新审阅。
6.退档:考生因分数、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相应高校的录取结果并办理了退档手续,此类考生将无法再进行本批次其他高校的录取,其档案状态会显示为“退档”。
7.录取待审:表示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已完成审核,等待最后的审批手续。
8.录取:表示考生已被正式录取,流程全部完成。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设置
我省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 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 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确保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顺利入学的 “绿色通道”制度等多形式、多渠道的资 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位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 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 报到注册,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 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中,
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 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 以国家励志 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 以国家助学金为主, 以勤 工助学等为辅。
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等部门 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 “绿色通道”制度,对被 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 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 办法予以资助。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含预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 金额不超过 12000 元。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新签订的助学贷 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5Y-30 个
基点( 即 LPR5Y-0.3%)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 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 可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 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 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 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 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 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
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 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 同一学年内,获得 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 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5000 元。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 金。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标准 根据困难等级确定,受助标准为特别困难每人每年 4000 元 人民币; 比较困难每人每年 3300 元人民币;一般困难每人 每年 2300 元人民币。资助标准根据每年上级教育部门文件 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四、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 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 6000 元。 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 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五、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 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 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每生每年 10000 元,资助周期为本专 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 地的县(市、 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六、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 疾人在校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 10000 元、15000 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 地的县(市、 区)级残联提出申请。
七、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 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 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 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 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
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 不超过 12000 元。
(二)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对退役后, 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 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 12000 元。
(三)“三支一扶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 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 层工作满 1 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可申请财政代偿。
八、学校其他资助措施
(一)勤工助学
根据《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组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二)临时困难补助(爱心基金)
为发扬团结、互助、友爱精神,关心、关爱困难学生, 帮助学生因突发事件或患重大疾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促进 和谐幸福校园建设,根据《广东碧桂园职学院爱心基金管理 办法》,学校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发放临 时困难补助 2000-5000 元/人。
(三)校内奖学金(凤凰奖学金)
根据《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学校面 向学业成绩和专业技能突出的大一年级学生设立优秀学生
奖学金,面向大二、大三年级学生设置校长特别奖、一等奖 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最高 10000 元的奖金奖励 给学业成绩突出、专业技能或创新创业能力突出、文体艺术 突出、社会实践突出、 自立自强突出的学生。
(四)校内助学金(思源助学金)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秉承学校 创办人教育扶贫的大爱,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 业,更好地成长成才。根据《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助学金管 理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 5000 元/学年的资助。
温馨提醒: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填写《广 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格可在 “广东碧桂 园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官网(www.b gypt.edu.cn/xingz/x ueshengshiwubu/),点击 “ 学生资助”栏目中下载。属于 原建档立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 ”学生、孤残学生、
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的学生,可 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学后申请国家及校 内助学金资助。
安全预警: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 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 打电话、加微信或 QQ 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你一 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如有疑问, 可联系:保卫科科长 沈思超 18198932729)
学校网址:www.b gypt.edu.cn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学东路 2 号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省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 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 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确保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顺利入学的 “绿色通道”制度等多形式、多渠道的资 助政策体系,确保每一位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 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 报到注册,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 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中,
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 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 以国家励志 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 以国家助学金为主, 以勤 工助学等为辅。
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等部门 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 “绿色通道”制度,对被 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 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 办法予以资助。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含预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 金额不超过 12000 元。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新签订的助学贷 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5Y-30 个
基点( 即 LPR5Y-0.3%)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 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 可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 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 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 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 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 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
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 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8000 元。 同一学年内,获得 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 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5000 元。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 金。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资助标准 根据困难等级确定,受助标准为特别困难每人每年 4000 元 人民币; 比较困难每人每年 3300 元人民币;一般困难每人 每年 2300 元人民币。资助标准根据每年上级教育部门文件 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四、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 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 6000 元。 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 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五、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 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 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每生每年 10000 元,资助周期为本专 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 地的县(市、 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六、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 疾人在校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 10000 元、15000 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 地的县(市、 区)级残联提出申请。
七、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 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 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 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 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
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 不超过 12000 元。
(二)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对退役后, 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 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 12000 元。
(三)“三支一扶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 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 层工作满 1 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可申请财政代偿。
八、学校其他资助措施
(一)勤工助学
根据《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组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二)临时困难补助(爱心基金)
为发扬团结、互助、友爱精神,关心、关爱困难学生, 帮助学生因突发事件或患重大疾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促进 和谐幸福校园建设,根据《广东碧桂园职学院爱心基金管理 办法》,学校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发放临 时困难补助 2000-5000 元/人。
(三)校内奖学金(凤凰奖学金)
根据《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学校面 向学业成绩和专业技能突出的大一年级学生设立优秀学生
奖学金,面向大二、大三年级学生设置校长特别奖、一等奖 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最高 10000 元的奖金奖励 给学业成绩突出、专业技能或创新创业能力突出、文体艺术 突出、社会实践突出、 自立自强突出的学生。
(四)校内助学金(思源助学金)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秉承学校 创办人教育扶贫的大爱,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 业,更好地成长成才。根据《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助学金管 理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 5000 元/学年的资助。
温馨提醒: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填写《广 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格可在 “广东碧桂 园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官网(www.b gypt.edu.cn/xingz/x ueshengshiwubu/),点击 “ 学生资助”栏目中下载。属于 原建档立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 ”学生、孤残学生、
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的学生,可 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学后申请国家及校 内助学金资助。
安全预警: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 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 打电话、加微信或 QQ 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你一 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如有疑问, 可联系:保卫科科长 沈思超 18198932729)
学校网址:www.b gypt.edu.cn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学东路 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