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 第二次征集志愿
2022年高考征集志愿通知第5号
黑龙江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征集志愿投档后,尚有部分剩余计划,现进行网上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限为:7月16日13时起至7月16日15时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征集志愿有关要求如下:
一、参加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具有20个特殊贫困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成绩在我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理工类429分,含照顾政策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附表内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报志愿(理工类填5个院校平行志愿)。
二、征集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我省《2022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号、名称和专业代号、名称详见附表。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 ,点击“2022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入口及志愿查询入口”,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征集志愿的操作(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
四、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次征集志愿分数线及有关要求,或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凡高考成绩已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及有关要求,并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查询到在某校“院校在阅”的预录取状态,而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
附表: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网上第二次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 批次代码 |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科类代码 | 科类名称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缺额人数 |
| X | 1031 | 陕西师范大学 | 5 | 理工 | 08 | 材料类(材料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1 |
| X | 1402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5 | 理工 | 02 | 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不 | 3 |
| X | 1602 | 哈尔滨医科大学 | 5 | 理工 | 04 | 护理学(一二年级在大庆校区,三四年级在校本部) | 9 |
| X | 1604 | 东北农业大学 | 5 | 理工 | 06 | 水利类(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土木工程、 | 2 |
| X | 1604 | 东北农业大学 | 5 | 理工 | 07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2 |
| X | 1611 | 齐齐哈尔大学 | 5 | 理工 | 0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 |
| X | 1611 | 齐齐哈尔大学 | 5 | 理工 | 06 | 电子信息工程 | 2 |
| X | 1611 | 齐齐哈尔大学 | 5 | 理工 | 07 | 物联网工程 | 2 |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2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