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13年学校面向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云南、贵州、海南、重庆、江西、山西、四川、黑龙江、安徽、广东、山东等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所有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由各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
本科|综合类|公办|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
内蒙古大学
本科|综合类|公办|211工程|双一流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武汉大学
湖南大学